为了充分发挥沈阳地铁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沈阳地铁车站自助售货机及售纸机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车站自助售货机及售纸机场地租赁项目
2. 招标范围:沈阳地铁一、二、九、十号线173个自助售货机点位及281台自助售纸机点位场地对外租赁:
(1)自助售货机:一、二、九、十号线共173个自助售货机点位,其中一号线39个、二号线47个、九号线45个、十号线42个,每个点位占地面积不超过1.2㎡。九号线皇姑屯站暂未开放,该站的2个设备点位待车站开放后再布放机器并收费。
考虑因受消防限制站内暂不能开展便民商铺,故拟由自助售货机发挥微型商超作用加以弥补,本次自助售货机由以往单一售水机改为售水、密封食品综合一体机,为广大乘客提供更多便利。
自助售货机操作液晶屏、两侧隔板及售纸机机身在合同期内未得招标人允许不可用于商业广告。
(2)售纸机:一、二、九、十号线计划布放281台售纸机。九、十号线售纸机计划布放151台,一、二号线售纸计划布放130台,一、二号线售纸机目前正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将于2021年3月到期,九、十号线以及到期后的一、二号线售纸机的经营与自助售货机作为捆绑,由中标单位一并采购经营,不另收取租赁费。
售纸机机型不限,所售纸巾可收费可免费,以安全、便民为主,不允许有广告行为。
详见“用户需求书”。
3.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 地点:沈阳市
5. 投标保证金:
6. 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经营成本的企业;
3.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食品销售。
4.投标人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6月23日-2020年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2.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为:
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
2)请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为:xx公司xxx项目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83733406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及后续付款的操作。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七、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编:110011
联系人:王嫣嫣
电话:024-24082122-88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编:110166
联系人:孙盟、李佳
电话:024-83733406、3420
传真:024-83738988
邮箱: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