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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资格预审

 

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承担了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资格预审代理工作。该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并将通过公开方式面向社会以合格制方式选定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合格竞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资格预审

1.2 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3 建设地点:沈阳市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自筹

1.5 资格审查范围:根据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本次资格审查的适用范围为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工程。

2. 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招标将邀请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法人单位参与竞标。资格预审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要求。

3. 申请人资格分类

本次招标按照地铁项目车站、区间、地面建筑,将申请人的资格分为三大类,共八个子类别:

(a类)可参加车站项目的投标类别:

(a1)车站明挖法(含盖挖法)施工;

(a2)车站矿山法施工;

(a3)高架线路车站施工。

(b类)可参加区间项目的投标类别:

(b1)区间明挖法(含盖挖法)施工;

(b2)区间矿山法施工;

(b3)区间盾构法施工;

(b4) 高架线路区间施工。

(c类)可参加车辆段、停车场项目的施工投标。

申请人可申请一个或多个类别。

资格预审申请人可申请一个或多个类别,但须在不同的投标资格申请书中注明,即投标资格申请书分为a类、b类、c类三大类,八个子类别分别装订、分别包封、分别递交。

4.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如下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集团公司(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

(a)类资格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3项(含3项)以上2014年7月1日至资格审查之日止已完或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业为对应子类别的明挖法(含盖挖法)、矿山法或高架线路车站施工工程。

(b)类资格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3项(含3项)以上2014年7月1日至资格审查之日止已完或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业绩,其中至少有1项业绩为对应子类别的明挖法(含盖挖法)、矿山法、盾构法或高架线路区间施工工程。

(c)类资格要求: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3项(含3项)以上2014年7月1日至资格审查之日止已完或在建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车辆段或停车场工程建设业绩。

本次资格审查不受理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报名;不受理联合体形式报名。

土建工程投标时,根据工程结构形式或工法要求,可能对同一标段要求具备多个类别资格。

5. 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外埠投标单位须严格按现行的《关于加强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及其承接项目信息报送等工作。如今后辽宁省及沈阳市的相关规定有所变化,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6. 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在参与资格审查及投标过程中,应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0]30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信用报告格式文本的通知》(辽信办发[2010]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企业信用等级,并应满足招标时招标人对信用等级的要求。如今后辽宁省及沈阳市的相关规定有所变化,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

7. 凡有意参与本次资格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申请a类—c类的申请人提供3项城市轨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人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8. 资格预审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9.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10.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419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11.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个子类别500元(人民币),外地若需邮寄,另加邮费100元,售后概不退换。

12. 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13. 资格预审申请人证书、资料文件原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24日8:00时-9:00时(北京时间)。

14. 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15. 资格预审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16. 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赵尔聪

电话:(024)24082122

招标代理人: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续晓明、姜宏武

电话:(024)22530070、22503574

传真:(024)22503601

email:jdzbgs@163.com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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