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沈阳地铁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招标人)委托,对2018年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018年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
2. 招标范围:沈阳地铁一号线22座车站(十三号街站-黎明广场站)站厅41台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及沈阳地铁二号线20座车站(全运路站-航空航天大学站,不包含新乐遗址站)站厅37台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
自动售货机机型主要以饮料机、食品机、饮料与食品(二合一)三种机型为主。详见“用户需求书”。
3. 场地租赁期限:拟定为1年。
4. 地点:沈阳市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 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15-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约行为或违法经营引起的诉讼记录,信誉良好;
3.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括食品销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04日止,每天0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延误和遗失负责。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12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12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六、优先承租权说明
在同等条件下,沈阳地铁一、二号线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七、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
联系人:柳林秀
电 话:024-22661413
招标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166
联系人:毛舰 孙盟
电 话:(024)83738990 83733406
传 真:(024)83738988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