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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号线安全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为九、十号线安全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九、十号线安全标识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项目地点:沈阳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100%;

6、招标范围:为保障沈阳地铁九、十号线运营需要,根据计划采购安全标识,包括材料采购、设计、制作、施工及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具体内容包括本次招标所需物资的供货、深化设计(如有)、制造(如有)、运输、保险、仓储、成品保护、垃圾清运、指导(如有)、向政府有关机构报验(如有)、质保期服务、提供技术文件及图纸(如有)、为货物及有关人员购买保险等工作。

7、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有权下达订单,乙方按甲方下达的订单分批次供货,乙方接到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当批次供货并安装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资质信誉良好;

3. 投标人经营范围至少包含以下六类中的一类:标识、标牌、喷绘、广告、美术、印刷;

4.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6日08:30-16: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7楼(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2、报名要求:

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楼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五、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

联系人:柳林秀

电  话:(024)2266141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毛舰   孙盟  

电  话:(024)83738990  83733406  

传  真:(024)83738988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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