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过程代理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甲招乙购设备采购(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装修工程照明灯具)。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甲招乙购设备采购(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装修工程照明灯具)
2、招标内容: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车站公共区及设备区装修工程照明灯具采购,具体数量、技术指标、布置位置等详见用户需求书,最终以与实际采购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灯具安装完成时间2018年9月30日,合同工期至2018年12月31日。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6万元。
5、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设备代理商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仅需提供制造商的iso9001系列国际质量认证);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6、报名要求及截止时间:感兴趣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7.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2018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8年8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仪式。
9、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
邮 编:110011
联 系 人: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3
传 真:024-24084166
招标代理人: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座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024-31918388-308
传真:024-31918309
电子邮箱: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