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和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沈阳地铁相关相关工作的知情权,更好地调节公共关系、处理公共事务,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沈阳地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担任,情况特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指定相关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沈阳地铁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沈阳地铁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集团公司任何人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及履行完对外信息发布程序,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管理部门。
(三)建立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党委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在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闻媒体到集团公司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时间
遇有关重大活动或重大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可临时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阶段性工程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涉及集团公司整体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集团公司党办统一安排。召开新闻发布会,须到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履行审批手续,获准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根据集团公司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新闻发布内容涉及到的有关业务部门协助负责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业务部门,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按照集团公司信息报送制度履行相关程序;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答问预案,根据媒体近期内对本部门工作所关注的、在发布会上可能被问及的问题,准备简短答问预案; 4、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5、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有变动,须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