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办关于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要求,切实将政府公开工作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企业,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保障群众的合法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务公开走进社区、农村、企业”活动,每月举办一次,由市政务公开办主办,市地铁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地铁指挥部”,含地铁集团公司)参加,深入到社区、农村和企业开展政策解答活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办,活动将顺延至次月月初。
第三条 地铁指挥部及各所属公司要积极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宣传政府最新政策和精神,解答群众疑惑,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
第四条 活动开展前,承办单位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农民群众或企业关心的问题以及面临的困难,并将收集的问题上报地铁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第五条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承办单位要将详细活动方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地铁指挥部办公室。
第六条 本制度由地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