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举行2016年集体合同签字仪式
2016年8月26日,集团公司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大会的中心工作是审议2016年《沈阳地铁集团公司集体合同(草案)》,会议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赵旸主持。本次会议应到会职工代表85人,实到会代表85人。集团公司工会专职副主席肖海潮按照审议集体合同的工作程序,对《沈阳地铁集团公司集体合同(草案)》的形成向大会进行了说明,在会中对《沈阳地铁集团公司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逐条讲解并由到会代表进行审议。经举手表决,到会85名代表一致通过《沈阳地铁集团公司集体合同(草案)》,形成了《沈阳地铁集团公司集体合同》审议决议。肖海潮宣读了审议决议。
完成审议程序后,集团公司董事长卢春风同志代表集团资方、集团公司工会主席赵旸同志代表集团劳方签订了2016年集团公司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