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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分系统、afc系统及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委外服务招标公告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委托,为清分系统、afc系统及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委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分系统、afc系统及信息化机房设备维保委外服务;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自筹100%;

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7、招标范围:对沈阳地铁清分系统机房、afc一、二号线中心机房以及信息化机房内小型机、pc服务器、网络和存储设备及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提供定期维护服务、应急维护服务和系统优化服务,并且提供相关服务所需备件。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ibm小型机系统技术实施服务能力,提供ibm小型机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针对本项目的ibm原厂认证工程师(具备ibm aix 管理员认证证书)2人以上(含2人),oracle原厂ocp认证工程师2人以上(含2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资质信誉良好;

4. 外地公司要求在沈阳本地有分公司(必须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证明)或子公司(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其与母公司隶属关系的股东及公司章程等材料),并且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缴纳税收证明,提供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0日09:00-16: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7楼(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7楼)。

2、报名要求:

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④ibm小型机服务合同、ibm原厂认证工程师(不少于2人)ibm aix 管理员认证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⑤oracle原厂ocp认证工程师(不少于2人)的ocp认证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⑥外地投标人需提供:沈阳分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证明;沈阳子公司的营业执照、证明其与母公司隶属关系的股东及公司章程等材料;沈阳分公司或子公司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及缴纳税收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五、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12号

联系人:柳林秀

电  话:(024)22661413

传  真:(024)22663187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孙盟、毛舰

电  话:(024)83733406  83738990

传  真:(024)83738988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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